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 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0次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在建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各类国有资产的采购、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清查核实与资产评估、资产报告和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各项职能工作依规依法开展;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依法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采购与招标等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组织学校资产清查核实、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报告等国有资产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或上报审批学校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报废、处置等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向上级备案学校有关资产变动的审批文件,并督促相关国有资产使用部门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4、 负责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学校固定资
产、流动资产、在建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各类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进行管理;
5、负责学校省级资产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和建设工作,及时将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校内调剂及增减变动信息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本校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对本校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6、负责或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评价考核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报送有关国有资产月度和年度统计报表;
7、根据学校年度规划和政府采购预算,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各预算项目申报部门编制的具体项目采购需求,负责办理政府采购审批事项,选取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定期编制上报政府采购报表;
8、负责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9、负责学校部分项目的建设工作;
10、负责建立并维护学校“年度项目库”、“评标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
11、负责组织采购项目评审工作,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协调学校监督人员和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活动;
12、负责组织、审核签订采购合同,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合同公示、备案,并监督合同的执行及服务情况;
13、组织项目部门及相关人员,依照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进行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14、负责受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编制招标答疑文件;
15、组织项目部门接受投标人对招标项目进行踏勘,并出具踏勘文件;
16、负责学校日常设备物资采购计划编制、审核、报批以及采购、验收、入库和发放工作;
17、负责统筹管理学校仪器设备,掌握其配置状况、装备水平、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对仪器设备的合理分配和更新提出建议,对仪器设备使用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
18、负责仪器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存档管理,贵重仪器设备逐台建立记录;
19、负责对学校大型和贵重设备区分质保期内、质保期外的维护保养提出建议;
20、负责设备物资周转库房的管理,每月末盘点库存物资,并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
21、负责采购与招标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等工作档案的组档立卷工作;
22、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章制度:
附件1:冀城建学校 国资[2024]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pdf
附件2:冀城建学校 校发[2024]《河北城乡建设学校人员、机构变动资产交接管理、损坏丢失赔偿实施细则.pdf
附件3:冀城建学校 校发[2024]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pdf
上级公告:
附件1: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的通知.pdf
通知公告:
附件1:低值耐用品建账管理通知.pdf
附件2:党9号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25年党政工作要点.pdf
附件9:国有资产办事流程应用指南.pdf
政策法规:
附件1:财政部(令第100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pdf
附件2: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pdf
附件3:国务院(令第738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pdf
附件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6: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资202381号.pdf
附件7: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24】110号.pdf
附件8:河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冀政发20237号文件.pdf
附件9: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2024】1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