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综合治理办公室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 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0次
党委综合治理办公室(安全工作处合署办公)是负责学校稳定、安全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制定实施学校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 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结构科学、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
二、负责学校政治安全工作。 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学校政治安全信息动态并按要求上报,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维护学 校政治安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各类社团组织的安全管理和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等工作。
三、负责协调与安全部门,属地政法委、公安机关、综治办、维稳办,城市管理部门等单位的关系,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联系协作。联系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学校政治工作处。
四、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和校园保卫工作。负责学校门卫管理、交通秩序管理、校园巡逻巡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治安值班等,负责安全设备设施的建设工作。
五、负责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妥善处置校内及校园周边突发性治安案事件。对校内各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及相关部门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督查。
六、负责协调解决学校的内部纠纷、家校纠纷、学生纠纷、学校与外界纠纷等工作,做好违纪违法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做好校园治安案事件(事端)预防和处置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置其他不安定事端。
七、负责指导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设。
八、负责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保卫案事件防范处置的意识和能力。
九、负责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办理学生户口的迁入、迁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员工的出国(境)政治审核;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学校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十、负责学校重点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学校食堂、超市、对外门店对外出租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家属院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