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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办公)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     时间:2024-03-31     浏览次数:0

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等;负责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职称评定与岗位聘任、师资队伍建设、薪酬福利管理、社会保险服务、教职工档案管理服务、退休业务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工作、干部档案管理等;

二、负责全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审定、人员招聘、职称评审、人事报表统计;

三、负责办理教职工调动、离退休等审查报批手续;

四、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奖惩、考察审理等;

五、负责全校在职教职工工资、绩效、保险等薪酬待遇管理与服务,工资报表统计,岗位聘用,以及考勤管理等,退休

六、人员的待遇等;

七、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相关制度的制定、发布、管理;

八、负责全校教职工学历(学位)教育、培训、企业实践,各级各类教师团队、专家人才遴选与管理;

九、负责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工作;

十、负责学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及赴港澳台手续办理、行前教育及派出人员归国证照收缴;

       十一、负责教师发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