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孙翠兰老师荣获“河北省优秀教师”表彰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党群处 时间:2015-03-25 浏览次数:0次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14年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冀教人[2014]50号)文件,对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校孙翠兰老师荣获表彰,被授予“河北省优秀教师”称号。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14年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冀教人[2014]50号)文件,对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校孙翠兰老师荣获表彰,被授予“河北省优秀教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