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关于填报部门用房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办公室、设备处 时间:2014-06-10 浏览次数:0次
各处、室、系、中心: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现将各部门用房登记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的范围:占用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房屋的各部门、公司、实体等。
二、登记的内容(用房性质):此次学校各部门登记用房的内容包括:1办公用房、2实验室、3实训室、4教室、5学生公寓、6部门临时周转库房、7管理的公共用房。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登记表所列各项内容,对上报的报表内容真实性负责,纸质报表报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长签字后上报。
2、登记表中的项目必须填写,不能空项,其中“房屋名称”按上述登记内容的分类据实逐间填写。
3、凡与用房性质不符的用房,请据实逐间填写用途,例如:办公用房实际用作库房的,功能与用途按库房填写。
4、学生公寓与教室,除符合第3条的按其规定填写外,其他相同用途的可合并填写。
5、各部门必须在2014年6月20日下午5点之前,将纸质登记表报送到办公楼219室,电子版发送到2075309056@qq.com邮箱。联系电话:85251621
6、此通知和表格可从学校网站“校园公告”下载。
办公室、设备物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