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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城乡建设学校资产评估专项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人:党委组织宣传部     资料来源:     时间:2025-09-23     浏览次数:0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资产评估专项服务项目的潜比选申请人以下指定地点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5 9  26 10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城乡建设学校资产评估专项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预算金额:36000元。

最高限价36000元。

服务内容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河北居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产权转让”资产评估,详见比选文件。

实施或完工时间:自本次资产评估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连续执业3年以上;

2)具备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无效(现场查询);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记录,近3年内未被国家机关或行业协会处罚或通报,无重大质量问题和违纪违规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5923日至20259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实践教学综合楼806室

方式:直接领取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926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实践教学综合楼8楼第三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926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实践教学综合楼8楼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应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请携带以下复印件资料一套到指定地点领取,资料须清晰可辨,真实有效,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采购文件。

提供资料:a.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c.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官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信息

名称:河北城乡建设学校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31号

联系方式:0311-66681658  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