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校属机构设置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党群处     时间:2013-12-24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冀城建学校 人事【2013】112号精神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校属机构设置公布如下:

一、机关部门,设:

办公室、党群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设备物资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与学生处合署办公,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

二、群众组织,设:

工会(日常办公在党群处)、团委(与学生处合署办公)

三、直属教学单位,设:

基础部、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装饰规划系、城建系

四、教学辅助、保障机构,设:

现代教育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教育教学督导室(由校长分管)、生活管理中心

五、原“教育改革研究室”并入教务处。

附:1、保卫处工作职责

2、教育教学督导室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