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校属单位部门领导岗位设置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党群处 时间:2013-12-23 浏览次数:0次
根据《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冀城建学校 人事【2013】 112号精神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校属单位部门领导岗位设置公布如下:
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党群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
人事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
教务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2名;
学生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2名;
后勤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
设备物资处:设处长1名;
招生就业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
保卫处:设处长1名,由学生处处长兼任;副处长2名,由学生处副处长兼任;
团委:设书记1名,由学生处处长兼任;
基础部: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建筑工程系: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经济管理系: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装饰规划系:设主任1名;
城建系:设主任1名;
现代教育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继续教育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教育教学督导室:设主任1名;
生活管理中心:将该中心列为管理改革试点,学校将根据改革成效,决定该中心中层岗位的设置,现暂不公布。
上一篇:关于公布校属机构设置的通知
下一篇:放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