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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校属单位部门领导岗位设置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党群处     时间:2013-12-23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冀城建学校 人事【2013】  112号精神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校属单位部门领导岗位设置公布如下:

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党群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

人事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

教务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2名;

学生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2名;

后勤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

设备物资处:设处长1名;

招生就业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

保卫处:设处长1名,由学生处处长兼任;副处长2名,由学生处副处长兼任;

团委:设书记1名,由学生处处长兼任;

基础部: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建筑工程系: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经济管理系: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装饰规划系:设主任1名;

城建系:设主任1名;

现代教育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继续教育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教育教学督导室:设主任1名;

生活管理中心:将该中心列为管理改革试点,学校将根据改革成效,决定该中心中层岗位的设置,现暂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