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党群处 时间:2013-12-23 浏览次数:0次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转换用人机制,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打破职务终身制,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运行机制。根据《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试行办法》(国人部〔2006〕70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冀人发〔2007〕76号)、《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2013〕89号)等文件精神,在《河北城乡建设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2009〕26号)的基础上,科学设岗,精简高效,合理配置,充分调动学校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
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制管理
学校职工编制数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学校将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在编制定额的基础上适度引进人事代理人员充实教师和管理岗位,人事代理人员一同纳入岗位管理,但不按在编人员办理岗位聘用的报批手续。
二、机构设置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由校党委会确定内部机构设置,报河北省教育厅备案或审批。
三、岗位设置
1、岗位设置目的
⑴推进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全面落实国家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需要奠定良好的基础。
⑵优化职工队伍结构,保证教学、技能实践等专业技术岗位的优先发展,适应职业院校发展需要。
⑶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消除职能交叉、人浮于事和管理盲点,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办学能力和办学效益。
2、岗位设置原则
⑴统筹设置的原则。由于学校岗位总量有限,学校将统筹管理各类岗位的数量和等级。
⑵职责明晰的原则。岗位设置要充分考虑单位部门所承担的职责,岗位职责要明晰和细化,鼓励和尝试岗位职责进行量化。
⑶合理高效的原则。适度考虑事业发展和业务扩大的需要。按需设岗,事职相符,要使每一位教职工的工作量相对饱满,减少劳逸不同,苦乐不均的情况。管理岗位提倡一岗多责,专业技术提倡一专多能,工勤技能岗位提倡一技多用。
⑷专兼结合的原则。为充实专业技术队伍,特别是教师岗位,尽量提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融合度,做到专兼结合。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设置少量流动岗位对固定岗位予以补充协助。
⑸动态管理的原则。学校可根据各部门职责的变化和事业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岗位设置。
3、岗位设置程序
⑴学校在内设机构的基础上,由校党委会研究确定中层正、副职岗位设置数量。
⑵单位部门中层提出所在部门的岗位设置方案,方案包括岗位类型、数量、岗位职责、岗位条件等。
⑶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评议委员会,对各单位部门提出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评议,做出调整。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岗位聘用
1、岗位聘用原则
⑴贯彻以岗择人,人事相宜,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原则。在严格定编、科学设岗的基础上,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受聘教职工原则上必须完成额定工作量,同时完成校(处、中心、系、部)交办的各项社会工作。坚持权责相符,劳逸结合的原则,被聘人员履行相应岗位职责,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⑵完善各级各类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缓聘、待聘、解聘、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
⑶坚持公平竞争、双向选择。做到岗位公开,目标明确,竞争上岗 ,择优聘用,并切实贯彻好回避原则。凡被聘用上岗的人员均需签订聘用合同书。
2、岗位聘用条件
学校综合考虑各类人才的资历、工作能力、学术水平、成果业绩等因素,制定各类岗位聘用的条件或指导意见。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⑶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并具有该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聘用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和聘期考核结果是聘用的主要依据。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是考核聘用中层干部的重要内容。
4、岗位聘期
聘期三年。其中,中层岗位聘期内到达距退休年龄5年的,聘期至距到达退休年龄5年的当月止,确因岗位需要延长的须校党委会研究批准;其他岗位聘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聘期至到达退休年龄止。受聘同一个中层管理岗位原则上不超过两个聘期(有专业准入要求的岗位除外)。鼓励其他岗位同志在聘期满后接受多岗位锻炼。
5、组织领导
⑴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部门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⑵职责权限:“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岗位聘用工作的领导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向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报告工作。“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部门中层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部门正职任组长。除组织授权外,任何人不得向外发布和通报相关信息。
6、聘用程序
⑴中层干部岗位聘用程序
由学校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实施,包括岗位公布、岗位申报、岗位交流、岗位竞聘,学校将区别不同岗位,分类组织竞聘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聘用(实行任命和选举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期内中层岗位需要调整的,采用民主推荐或者竞聘的方式实施。
⑵其他岗位聘用程序
1)各单位部门在全校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公布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岗位设置方案。
2)应聘人员填写《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岗位聘用申请表》,在表中说明对履行岗位职责的承诺和对工作目标的执行计划。
3)各“工作小组”组织本单位部门的聘用工作,采取酝酿、讨论、评议、交流调整、竞聘等方式,确定岗位的拟聘名单。
4)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由各单位部门正职聘用。
5)特别说明:学校专兼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学校统筹确定,岗位申报时暂不体现专业技术等级。
7、聘后管理
⑴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