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职工岗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人事处 时间:2014-12-25 浏览次数:0次
各处、室、系、中心: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本年度职工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2014年此次职工考核只评考核等次,不进行先进工作者、先进教师、先进班主任和先进集体的评选。
二、2014年年度岗位年度考核安排
1.2014年12月25日-12月30日为单位部门自行总结评比阶段。各部门负责人按照《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冀城建学校 人事〔2013〕112号组织本部门考核工作。
2.每位职工均填写《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此表电子版在校园网平台上下载,统一用A4双面打印,并在“被考核人意见”一栏中签名。
3.各部门负责人在《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直接领导评鉴和考核等次意见”一栏中填写职工考核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并签名。
4.各部门考核结束后将本部门职工年度考核表收齐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人事处319室。
5、2015年1月2日―2015年1月4日,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审核领导小组,对职工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