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德育实践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学生处 时间:2014-11-20 浏览次数:0次
古语云“百行以德为首”。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学校育人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德育实践能力,提高我校育人工作质量,让德育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走上务实、科学、系统的轨道。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德育实践课题研究。
一、指导思想
迎接职业教育新形势下德育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扭转我校 “重专业技能、轻人文基础”的育人现状,强化“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搭建心灵桥梁。从实践入手,把育人工作做实,同时为今后的育人工作积累经验。
二、申请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受聘岗位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教师、班主任。
2、热爱德育实践,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研究实践能力。
3、具有完成课题的精力和时间,能够保证课题如期结题。本次立项课题的结题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三、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立项诣在鼓励实践,进而生成好的实践案例或理论总结。所以,本次立项要突出课题的实践性,对纯理论探讨不予立项。可以参照《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立项指南》,也可结合工作实际自拟课题名称。
四、课题研究遵循的原则
1、实践性原则。课题遵循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路线,通过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借以总结经验修正不足,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德育工作方案,以带动学校德育工作与学生工作向纵深发展。
2、主体性原则:德育过程是一种主体过程。因此,研究过程中,要注重构建学生在德育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主体意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积极性、创造性。
3、发展性原则。通过探索多样化的德育工作途径,寻求学生乐于参与的活动方式,让学生感悟德育要求,增强自律意识,获得身心发展的同时使课题研究人员增强科研意识和实践探索能力,切实改变我校德育工作实效性长期处于低迷的状况。
4、示范性原则。教师、家长的榜样作用对于学生好品质的形成 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个性化原则。承认学生的差异性,学生德育过程中差异性大于智慧中的差异性,更应因材施教,不能用集体德育代替个体德育,为每个学生提供“成长导师”,帮助他们确立成长目标并做好成长记录。
五、申报程序
1、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按年级群、专业群、楼宇群、教学群、办公室群等团队形式申报。申报人填写好《课题立项申请书》后将纸质版交给学生处米甜老师,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514627287@qq.com,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 1日。
2、申报结束后由学生处组织审核小组进行初审。
3、对初审通过的课题由学校成立评委会进行评审。
4、学校公布立项课题清单,正式启动研究。
5、课题完成后,学校将组织验收。验收未通过者,学校将视其情节取消今后年度的立项资格。因个人原因,确需延迟验收的,需报学校批准同意,是否暂停其申请新课题的资格,由学校研究。
6、学校对验收通过的课题进行评比奖励。
六、经费支持
1、审查通过后于予立项,立项起接受立项经费支持。
2、成果奖励
课题结题后,学校组织评委会对研究成果进行评比,按立项课题数的百分比设置奖项:一等奖5-10%,二等奖10-20%,三等奖20-30%,对获奖课题进行奖励。
立项支持和成果奖励经费,视学校财力研究确定,并通过下达给课题主持人的方式进行。
七、课题成果
课题结题必须提交研究报告,鼓励提炼出典型案例,其他佐证材料包括:
调查问卷、调查报告、家访影像、家长感言、学生思想汇报、企业反响、论文、照片、校本教材、展板、统计表、校报、心理辅导报、女生专刊、课件、视频、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访谈记录和访谈报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