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城乡建设学校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学生处 时间:2014-05-08 浏览次数:0次
为加强进出校园的车辆管理,维护校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河北城乡建设学校车辆出入证为我校车辆进出的唯一凭证,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并在规定位置停放。出入证要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粘贴。
二、校外车辆进入校园需登记联系部门或联系人,以部门领导或联系人电话通知为准,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遵守校内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5公里/小时),严谨鸣笛、超速。
四、校园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
五、载有货物出入校园的所有车辆应主动接受检查,履行完手续后方可从指定校门出入.
六、学校举行大型活动期间,所有车辆按照学校要求,由校保卫处指挥停放。
七、校外车辆不得在校园内过夜停放,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
八、本规定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