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综合新闻 当前位置: 综合新闻

关于首批数字校园建设省级示范区(校)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人:党委组织宣传部     资料来源:     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数字校园建设省级示范区(校)遴选工作的通知》(冀教科〔2023〕15号)文件要求,在自主申报与地市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数字校园建设省级示范区12个、示范校181所。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提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等相关材料寄(送)至河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省教育厅将正式下发遴选结果通知。

 

附件:公示名单


图片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