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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委员会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中共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委员会     时间:2016-12-30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是纠正“四风”的重要节点,又恰逢省市县两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时期,全校各党员领导干部、各党支部、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学习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自觉绷紧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这根弦,严守纪律底线,决不越雷池一步。

针对“四风”突出问题,结合我校实际,校党委重申如下禁令:

严禁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礼品;

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严禁公款旅游;

严禁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旅游参观;

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严禁利用食堂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其他行为等。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各党员领导干部、各党支部、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禁令。对于“四风”问题,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在我校形成持之不懈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

各位校级领导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要对自己分管负责的部门、支部负监督检查的责任,校党委将强化执纪问责,一是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二是加大监督检查,三是从严问责,对于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严肃追责。

监督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85251698,85251708 ;

举报电子邮箱: huzengzhou@sina.com ,113243497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