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工会委员会 时间:2016-12-01 浏览次数:0次
各工会小组:
2016年11月,河北省直工会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要在12月20日前完成2017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工作。
“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是我省工会组织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增强工会影响力的一件大事、要事,也是服务职工、团结职工、凝聚职工的一件实事、善事。
校工会研究要求:
(一)各工会小组(组长负责)要认真传达和组织学习省直工会通知,请广大工会会员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省直工会通知精神,积极响应上级工会号召,发扬友爱互助奉献精神,踊跃参加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帮助职工兄弟,也帮助自己。
(二)根据省直工会通知精神,一日捐捐款数额不设上限,但至少为职工本人本年度10月份一天的基本工资。为方便广大参加一日捐活动的会员职工,由校工会会同人事处、财务按照河北省直工会通知规定,计算好职工一日捐金额,在12月份工资中捐出。如有意多捐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工会组长在书面报告中注明。
(三)请各工会小组组长在12月7日前将本工会小组参加一日捐活动的情况书面报校工会228、232房间,联系电话: 85251717,85251703。
附件:1.河北省直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