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优秀)公示公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教务处 时间:2016-07-23 浏览次数:0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及备案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16]39号)文件精神,教务处按照《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教学工作年终(学期)考核办法》对2013-2014、2014-2015学年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按《通知》要求每学年考核排名前20%教师考核为优秀。2015-2016学年按照《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冀城建学校 人事〔2015〕35号)获得2015年度考核结果优秀,且属于教学质量考核范围内的人员,自动获得本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不足20%名额,按照《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教学工作年终(学期)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排名,依名次补足。经学校审核同意,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优秀)在学校官网公示。
如有疑问请与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0311-85251728
说明:
1、学年内只有一学期任课的,“教学效果”项按考核学期得分计入年度考核项,“教学工作量”项按考核学期得分一半计入年度考核项。
2、参加国培教师,“教学效果”项按考核学期得分计入年度考核项,“教学工作量”项按基本工作量得分计入年度考核项。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