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直2016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工会 时间:2015-12-04 浏览次数:0次
“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简称为“一日捐”活动)是由政府确定、有关部门配合、多渠道收集资金、工会组织具体承办的为因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极困职工、特困职工、捐款职工及其家庭提供救助的互助性活动。
“一日捐”活动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宗旨,积极倡导省直单位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奉献爱心。
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互助、普惠、应急”的原则进行。
根据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直2016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一日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政策
2016年度省直“一日捐”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仍按《省直2015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执行,文件见省直工会网站职工服务中心“一日捐”栏目,请广大教工及时查看,了解“一日捐”活动的目的、宗旨、救助范围和期限、救助项目和标准以及资金的管理等规定,掌握申请救助的相关政策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捐款标准
一次性缴纳互助金――职工本人10月份一天的基本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取整数)。
三、工作要求
各工会小组要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让广大教工了解活动、知晓政策,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本着利人利己、互惠救急的原则,积极奉献爱心捐出一天的基本工资,捐款职工可以按照文件规定享受互助政策。
四、捐款办法
为便捷职工参加“一日捐”活动,决定按照文件规定的捐款标准,在职工工资中扣捐的办法进行,有异议的职工请在12月12日之前到校工会说明,联系人:柳书峰、齐岷、吴淑英,联系电话:85251708、85251717、8525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