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党群处 时间:2014-10-25 浏览次数:0次
各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全面勾画法治中国建设宏伟蓝图,标志着中共中央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性和规律性认识达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治国理政进入法治化新境界。
各党支部、各位党员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思想政治学习任务抓紧抓好,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决定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献,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在教育教学事业和实际工作中做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表率,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应有贡献。
各党支部组织好本支部的学习工作,安排好支部集体学习和党员自主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组讨论、座谈、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把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12月10日前,各支部要把学习活动小结和每位党员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版交到党群处,联系电话:85251717,联系邮箱:8388752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