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部门一般工作岗位填报志愿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资料来源:党群处 时间:2014-03-25 浏览次数:0次
为做好我校单位部门一般工作岗位填报志愿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现将填报志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冀城建学校 人事【2013】112 号)文件精神,遵循统筹设置,按需设岗,事职相符,合理高效,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岗位设置原则,经学校岗位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各单位部门岗位设置方案见附件。
二、相关特殊情况说明
1、距离退休不足一年的,不再申请岗位,由学校指定工作岗位,不占所在部门岗位额度,承担工作量较轻或具有传帮带功能的工作,绩效工资按上一年度学校同类人员的平均数发放。
2、落聘人员按照(《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冀城建学校 人事【2013】112 号)执行,试用期半年,一般从开学之日起至本学期末。试用期结束后,要对其单独进行试用期考核。由学校指导,以用人单位考核为主。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合格者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暂按本人绩效工资的75%发放。下一个试用期,如果考核仍是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则按本人绩效工资的50%发放,以此类推……,如果连续四次考核均在合格以下,学校将停发本人绩效工资。
3、按国家规定执行哺乳期和孕产期休假的教职工,可以正常申报岗位,由部门内部协调解决职工离岗问题或由部门申请增设流动岗位进行补充。
4、鼓励专业教师向教学单位流动,以增强学校专业师资队伍。
三、一般岗位聘用程序
1)各单位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由单位部门中层组成,聘用实施由各部门按照文件规定进行。
2)请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认真阅读《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冀城建学校 人事【2013】112 号),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本着从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出发,按照核定后的岗位数量,以适当的方式将岗位职责和要求进行明示。
2)应聘人员到单位部门领取并填写《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单位部门一般岗位聘用申请表》,在表中说明对履行岗位职责的承诺和对工作目标的执行计划。
3)各“工作小组”组织本单位部门的聘用工作,采取酝酿、讨论、评议、交流调整、竞聘等方式,确定岗位的拟聘名单。
4)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岗位领导小组审核,校办公会研究决定,由各单位部门正职聘用。
四、填报部门岗位志愿前准备工作
1)教职工在填报部门岗位志愿前,必须认真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后再按照要求认真填报。
2)要求填写内容一律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允许有涂改,有涂改者作废。
五、时间和要求
各单位部门请于2014年3月25日至2014年3月27日完成本部门聘用工作,并于2014年3月28上午8:30把本部门《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单位部门一般岗位聘用申请表》汇总,交到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13房间。联系人:李晓哲,电话85251701。